8/26/2004

小孩桌

我試著記憶小時候被大人帶去參加的那些婚禮或壽宴場合。出門前我媽拿出最好的洋裝要我們換上,在我們的頭上別緞帶花。經常都是在一陣忙亂當中,遲到三十分鐘,最後勉力光鮮地出現在一屋子親戚面前。
我想我一直,對那樣的場合懷有某種敵意。坦白說直到現在都還是如此。那些場所空間的形狀好像被規定好了似的。即使是小孩子,也能敏感地察覺到那不是說真心話的場合。有一些規矩,引導著塑造著那個世俗化到過分簡單的場所。我們穿著洋裝別著緞帶花被帶到那樣的場所表面,彷彿不只是去參加家族的喜慶活動,而是被推上前去面對一種強大的論述。在那些被談論個不停的新郎的職業、新娘的相貌、雙方的家世背景裡,隱隱進行著未曾言明的比較與暗示,關於世俗的成功與失敗,關於表面化的美醜,關於人生得意與否的論述。在那之前,作為小孩子的我們,已經在不知不覺中受到薰染。初期是從長得可愛、功課好的比較開始,漸漸,朝向一整套完備的,社會成功度的計分系統演進。

我想我一直沒能習慣那樣的場合。而且,或許暗地裡一直對那樣的場合感到憤怒。當我們意識到大人在那樣的場合面前,會把我們裝扮成和平常不同的樣子,誇大我們說的話做的事,以炫耀不存在於我們身上的聰明或懂事時,我們是不是——即使當時還不懂得——已經有了種被離棄的感覺。開始意識到,自己並不是以當下實際的面貌被接受。我們是經過捏造與塗改的。
那是遠在基因工程還沒進入一般人的想像之前,我們的存在已在大人的語言世界裡被施以符碼替換的工程。留下這個,拿掉那個。我們的某些行為會被誇大處理,某些行為會被略過不提。我們在言談中被修補,成為能被歸類到期望之中的樣子。
在外祖父母過世後,親族間的聚會一下子減少了。我與我的表兄弟姊妹們,那些小時候曾經一起坐在喜慶筵席中的「囝仔桌」的同輩,後來卻彷彿被大人各自帶開地養大,成為沒有什麼共同點的人。偶爾從媽媽處轉述得知,誰誰誰生病了,換了工作,或是結婚了…。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像我這樣對婚慶場合中的親戚關係充滿懷疑?也許當中只有我,始終沒有從囝仔桌起身。當你被大人帶著逐桌炫耀或比較之後,囝仔桌是個避難所。你終於在菜上桌之前被帶過去,跟年紀輩分相仿的小孩子們坐在一起。囝仔桌是一種障蔽,是隱身戒指,坐下去你就暫時不需要再去面對那些大人世界的論述,可以趁大人互相讓菜敬酒聊個沒完時,享受一點小孩子的自由。除非你們一時鬧得太大聲招惹了他們的注意,或是有哪個小孩被弄哭了。當年和我一起坐在小孩桌的,我的同輩們,現在是不是各自有了自己離開小孩桌,加入大人世界的門徑與策略呢?我想我是那個一直沒離開小孩桌的人。猜疑地看著那些大人推到我們面前的遊戲規則,卻無法明白清楚地說不。
妹妹婚禮的前一天,按照西式婚禮習慣,新娘、新郎、伴郎、伴娘,與證婚人一干人等,到禮堂為第二天的婚禮排練預演,預演後所有人到一家泰國餐廳去吃飯(叫做rehearsal dinner)。席間,伴郎和伴娘分別收到新郎和新娘贈送的禮物。我是她的六個伴娘之一,也收到禮物以及一張卡片,上頭寫著:「我知道妳並不喜歡這樣的場合,但是妳還是為我這樣做了。謝謝。」
坐在我身邊的伴郎之一探頭過來看:「她用英文寫卡片給妳啊,真奇怪。」
那時我避開了他好奇的眼睛,聳聳肩,彷彿這是件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實我想起了許多事。他是不會明白的,卡片上的話像是我與妹妹之間一次默契的交換。我從來沒有真正對妹妹說過,答應當她的伴娘以來,我其實有過幾次懷疑,我是不是在做一件,我自己不相信的事呢?去扮演那六個穿著禮服捧著花束的伴娘之一。如今我們都長大了,不再是那麼全然被動地被帶到大人的論述面前。我們也許可以嘗試與世俗的場合建立另一種關係。經過我們選擇解釋的關係,而不是大人告訴你應該做的事。

但另一方面,我但願她能有她理想中的婚禮。我們能為另一個人做的事情那麼有限,其中最具明顯意義的,還是在那些大日子裡。
最終我所能為她做的,也就是在那些受到習俗規範的場合裡,配合地扮演,使那意義完滿的發生。
對於這一切,我已經不知道自己是同意還是拒絕,是喜愛還是厭惡。也許我終於還是不能抗拒那大人親族世界高度世俗化的論述,與它潛移默化的力量,而開始在裡面扮演一個共謀的角色了。前往美國參加婚禮的路途上,我開始了這沒有答案的懷疑。我想我該仔細地看著這整個婚姻禮俗的過程。我不知道我是個什麼樣的人,我與這一切的關係是什麼。也許我所做的這些,正是我一直厭惡的虛假偽善。或也許那是因為,我還沒學會大人世界的操作。也許必須真正進入那些操作,才能認出其中人情的難度與技巧。像是味覺發展得極為敏銳的美食家,嘗出醬汁中調和的香料或蕈類,而由衷地讚嘆廚師技藝的華美。也許必須學會世界的規則,才會懂得讚嘆那些嫻熟人事者的技藝。也許,我一輩子都學不會了。

8/19/2004

故鄉是一部黑幫電影

兩年前的一趟旅程中,我在倫敦的書店裡同時買了尼克.宏比的小說How to be Good,奈波爾的《浮生》(Half a Life),和Zadie Smith的《白牙》(White Teeth)。旅程中我讀了奈波爾,在回程的飛機上讀宏比,然後,不知是出於什麼原因,也許是《白牙》比前面兩本書都厚得多,或是覺得「在這個世界上,已經不會有誰的幽默感比宏比和奈波爾更賤了吧」,因此,即使《白牙》封面引用的眾多書評一致稱讚這本小說聰明又爆笑,回到家裡我還是就順手把它放上了書架,一直沒翻開過。直到最近,聽說它終於要出中文版了,才想起來似地,「啊,那本我有…」。其實它一直就在我眼前,每天都在,從書桌抬起頭來目光正對的地方。

這世上捨近求遠的人不止我一人。小說《白牙》裡的一家巴基斯坦裔父子三人,其實都有那麼點味道。讀一本幽默的小說其實常常都是在看角色們做一些我們自己會做的蠢事,而且還加倍蠢,放大蠢。看到小說家那樣把一件蠢事,像籃球轉播員做慢動作解析那樣,停格,重來,一個跨腿一個阻擋一個跳躍地仔細講解過後,我們覺得獲得了對那愚蠢精闢入裡的認識。以致於下次自己做同樣的蠢事時可以沾沾自喜起來。
為什麼只能沾沾自喜,而不能從此戒絕不犯呢?既然都已經知道那是蠢事了。可能是因為,大部分的蠢事––尤其是其中最蠢的那些,跟你心目中珍視為理想或人生目標的東西是那麼地接近,以致於到頭來很難區分理想和愚蠢,很難下那割除腫瘤的一刀,而不把整個肝臟一起切了。
對小說《白牙》中移民第一代的父親山曼德而言,那是另一塊母土。比起他千里迢迢移民而來的這個地方,故鄉母土是美好而值得懷念:信仰總是純粹的,生活是杜絕了污染的,沒有電動玩具或是婚前性行為。以致於他身在倫敦,卻要不斷地想像故鄉,虛構故鄉。虛構到他開始相信,應該要把兒子送回去,來一趟反移民,才能得到最完美神聖的教育成果。
對第二代的大兒子馬吉德而言(他就是那個被父親的故鄉信念送回巴基斯坦的兒子),故鄉不是那麼具體的時空。他想去的是科學許諾的未來,生物都用基因工程修補過,把瑕疵當作一個寫錯的鉛筆字那樣擦掉,連皮膚上的痤瘡都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
至於小兒子米列特呢,那是黑幫電影。最好是像個教父那樣坐在高背椅裡,一半臉孔隱在暗影中。一動手指就有人幫你掏槍轟掉坐在餐廳吃義大利麵的那些小嘍囉,搞得滿地番茄醬。

黑幫電影?沒錯。故鄉基本上等同於一部黑幫電影。說穿了,身為移民第一代的父親山曼德,他全心相信與渴望、不惜把兒子送回去接受純粹宗教教育的故鄉,其實和小兒子迷戀的黑幫電影,不過是同樣的作用。––他們其實都暗地渴望著另一個世界,期待在那裡被分配到比他們真實身分更稱頭些的角色。他們強調自己是革命者後裔,或想像自己是教父。雖然,表面上,前者是一個失根的移民第一代對家族記憶的嚴肅追想,後者是一個青少年看太多好萊塢暴力電影的後果,但不知為何,在《白牙》裡卻荒謬地像是同一回事…。
實際上,他們是在倫敦的一個平凡的巴基斯坦裔家庭。但他們似乎都相信自己應該要更崇高、更有力量些。他們住在倫敦有點像是諸神走錯路來到了人間。而且他們想像的那種崇高與力量,只有在一個不是「現在」、不是「這裡」的非凡的異世界(戰爭、革命大時代,或是電影裡的黑社會),才可能發生。
可惜二十世紀末的倫敦遠非那樣的神奇世界。戰爭早就結束了,那時沒搭上英雄列車的人,現在想補票也沒機會了。結果是,為了接近那個想像的世界,只得用一些「替選方案」來代替。熱愛黑幫電影的米列特,沒有幫派可混,只好去加入宗教狂熱組織。自命為科學家、光榮退役軍人的山曼德,現實生活裡是個餐廳服務生,只能對著客人嘮叨他的科學知識,在家長會發表宗教使命宣言,或是到酒館裡對著酒保講那個已講過上百次的曾祖父起義抗英史…。
每個人好像都沒法過上那個夢想的生活,只剩下一點替代品。或者,是因為那個異世界的存在,才使得現實裡的一切一無例外地全都成了替代品呢?從光榮的歷史來到平庸的現在,渴望為個什麼崇高的理想流血獻身,可最後唯一能貢獻熱血的對象,也不過就是一隻貪得無饜的蚊子罷了。
Zadie Smith似乎急著要拆穿這一切。有時你真要想,她為什麼那麼急呢?莫非,在她嘻笑幽默的底層,其實是隱藏著憤怒,對這些虛假裝飾的憤怒。於是她便在這或許是憤怒或許是不耐的動力驅使下,無情地揭露著角色們信念的愚蠢荒誕,一層一層地拆開著那些替代品,愛情,宗教,科學,教育…,直拆到空無的核心。連故鄉都不過是部黑幫電影。

8/12/2004

朝向那一日

距離我妹的婚禮還有十四天。這十四天裡我都要小心不要挑起任何跟衣服有關的話題…。雖然這樣警戒自己,下午踏進家門時,我媽還是眼尖地注意到了我手上的袋子。
「那是什麼?」
「喔,這個啊?我買了一件衣服。」
來了吧。我就知道。接下來的對話方向我可以準確地預測,大致上她會先批評一番,然後又扯到婚禮當天的穿著。

果然:「又買了這種不三不四的衣服,那妹妹的婚禮上妳到底要穿什麼?」
(順帶一提,如果你想知道的話,她指的是一件灰色棉質翻荷葉領上衣,雖然布面皺巴巴而且剪裁不對稱,但是才沒有不三不四呢!哼。)
基於死馬當活馬醫的進取人生觀——我媽正是憑藉這種人生觀走過了半個世紀,具體證據可見於她對我的教育方式——她從我的衣櫃拉出各種裙子來和這件「不三不四」的衣服配配看,看是不是能把它神奇地馴服為一件婚禮可穿的衣服。她連八、九年前的長裙都翻出來了(天哪我剛到英國念書時的Laura Ashley時期…)。
這整個過程中我保持沉默沒有開口對她說:不必為難了,這件衣服實在跟婚禮一點都扯不上關係,就是我打算平常配牛仔褲穿的嘛。有些衣服生來就是要配牛仔褲的(好吧最大的讓步是那件麻質白長褲),就是不能配窄裙更不能配任何能被穿進一場婚禮的裙子。這是天生的。就好像我十六歲那年告訴我媽我天生不是念醫學院的料一樣。沒想到經過這麼多年我們之間的意見不同,基本上沒什麼轉變,只不過是從我的天生才能轉移到一件衣服的天生才能而已。
我之所以沒有開口說出這些話,是因為這些話出口後她的反應,我也同樣可以準確預測——絕對會是:「又配牛仔褲?一天到晚穿牛仔褲。妳幾歲了啊妳。」
於是我放棄告訴她我眼中的服飾符號學。直到她放棄管教我的衣服。然後我們就又精準如咕咕鐘報時地進入下一個階段。「那現在該我。」說著我媽便開始拿出她打算在婚禮當天穿的衣服(更準確點說它們從幾個禮拜前就一直掛在衣櫥外頭沒收起來過),拿的皮包,戴的飾品,再度排演一次。我也只好再度重新回答她的問題:「拿這個皮包好還是那個?」哎,這應該是本週以來的第三次了吧?
這場服裝秀最後毫不例外地以我失去耐性作結。當我媽說,那妳呢妳那天要拿什麼皮包?我說,唉唷可不可以不要再來了!她(顯然感覺到我的不耐煩)說好好好不說了不說了。然後忍不住又補上一句,是為妳好要妳漂亮妳還不知好歹。

對呀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為什麼她那麼重視的事情,我卻那麼不勝其煩,一貫對這扮家家酒般的禮俗感到虛假而排斥著。這也許是家人之間最不可解的謎之一吧。
就像我媽不知道我為什麼花那麼多時間看小說,或是加班(她的名言:「很認真做做不完嗎?」)。或是一個人坐在關了門的房間裡。或是站在瓦斯爐前面,一面用筷子攪拌著在滾水中浮沉的麵條一面沉默地發呆,而且寧願發呆。對她而言我一定是活在非常不真實的世界裡吧。竟然無法理解即將到來的這兩個星期真實意義的所在,乃是在於一次又一次的排演。在把衣服放進行李箱又拿出來重新組合與檢視,在問過還要再問一次地確認所有搭配的細節。這一切都像是一首樂曲中的漸升音階,那樣逐步地推向高潮。如非這樣,無法為那期待的一天做好準備。
我是繼續每天去上班,打算在婚禮前幾天才用最短的時間解決衣服問題的。而她是要每天在家裡,這樣一階一階走向她期待的日子的。一個女兒出嫁之日。肯定是她人生最重大的日子之一。那特別的日子便是這樣在每天重複的儀式中,逐步地趨近。
晚上,趁媽媽在客廳看電視時,我走進她的房間,看見她已經又把大部分的衣服收進行李箱了。還剩一套桃紅色的套裝掛在衣櫥上,在燈光下幾個霧面金屬鈕釦沉默地折射著光線。我去巴黎時給她買的。那些收起來的衣服都用白色的薄紙包著。在那些比較仔細的服飾店裡買衣服時,他們會用那種薄紙幫你把衣服一件一件分開包,然後才放進印有店名的提袋裡。那樣的衣服買回來時,包裝的薄紙她都一張張勻平留了下來。到像這樣準備出門的日子,就又拿出來珍惜地把衣服包裝得像新的一樣。「才不會勾壞。」她說。
媽媽已經很多年沒給自己買衣服了。那些商店都在我們日常行走的動線之上,消費是一件順手的事。但媽媽已經脫離那樣的行走動線很久了,也不再有動力專程出趟門去逛街。於是往往是我去了哪裡帶了件衣服回來給她(通常不帶她去買。因為她看到價格吊牌會覺得貴而不願買)。其實我經常很心虛慚愧,因為我給自己買的(那些「不三不四」的)衣服遠比給她買的多。那些她被動接受的,而且總是高興滿意的衣服,一件一件地,現在都仔細裹在服裝店的薄紙裡,像是倒返時空回到新衣的狀態。然後我想,還有兩個禮拜吧。她最期待的那個日子。

8/05/2004

放棄

他總是這樣對我說,「妳一定會很快放棄的。」
這是一句咒語般的話。這樣說了以後,他與我與時間之間,自動就成立了一種微妙的,暗含張力的關係。本來沒有盡頭的時間,忽然就多了一道「使用期限」。彷彿在看不見的地方,有人用粉筆畫了一條線。自此便把日常生活的每一天,轉化成一種等待。等著那條線出現,然後我們當中的一人,就可以對另一人說:「看,妳果然很快放棄了」或是「胡說!我才沒有呢」。

贏了這個賭注會得到獎品嗎?會比較開心嗎?好像也沒有。可是不知怎麼就變成這樣的關係了。彷彿是為了贏取說那句話的權利,我們等待著。等待時間中的那條邊線不知不覺被跨越了,然後就可以判定,事情是以誰的版本定案下來。有一個人說對了。
已經有多久了呢?那等待似乎是不被說破地暗中進行著的。每天我起床,想著今天要做的事,用那塊相當經用好像可以用上一百年的洗面皂洗臉,出門對著自己跋涉。在一天結束前檢視自己,知道他預測的那一天還沒有到,還沒呢我還沒放棄我的念頭。這樣想著既是輕鬆也是沉重的。彷彿決定權不在我手中,而是在一只碗底滾動著的、隨時可能停下來的骰子上頭。
(為什麼那麼害怕,當那個做決定的人呢?為什麼變得像是在下一盤,失去控制的盲棋呢?)麻煩的是,我們好像就此停不下來了。因為那句咒語般的話,「妳一定會很快放棄的」,就變得時時檢查自己,是不是真的到了那個使用期限。但是,多久才不算是很快呢?如果我一直等待,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等待上…。
有個村上春樹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個短篇,叫做〈看袋鼠的好日子〉。從前讀的時候,是把它當成一本有趣小說集裡面,比較無聊的一篇而隨便翻過去了。短篇小說集裡大概都有那樣的一篇,中場休息等級的作品。〈看袋鼠的好日子〉是關於「我」和女孩子去動物園看袋鼠嬰兒的事。
「我們從一個月前報紙的地方版上,知道了袋鼠嬰兒誕生的消息。並在一個月裡,一直持續等待一個參觀袋鼠嬰兒的適當早晨的來臨。可是,這種早晨總是不肯來。有一天是下雨,第二天也還是下雨,再過來一天地上還是濕濕的,接下來連著兩天都颳著討厭的風。有一天早晨她的蛀牙痛了,另外一天早晨我又不得不去區公所辦點事。」這樣過了一個月,當「我」和女孩終於到了動物園,袋鼠嬰兒已經不太算是嬰兒了。離開了媽媽的腹袋,自己在地上跑來跑去。
這其實有點喜劇。目標是要看袋鼠的嬰兒,可是忘記袋鼠嬰兒其實是會長大的。被牙痛或是區公所之類的事情轉移了注意力。等到看袋鼠的好日子終於來的時候,袋鼠已經不是嬰兒了。

時間不是線性的。而是四面八方的。你等待的事不見得正面朝著你來。更多時候是忽然地就實現了什麼,你發現自己忽然一完全不同的處境裡。在這新的立足點上。意識到,那條看不見的粉筆線,不知在什麼時候被跨越了。
到什麼時候我們會覺得無法再說什麼,或做什麼了。在哪裡,一個什麼樣的地方。然後我們就都沉默下來,聽著週遭的聲響。像是現在,夜裡十一點四十分,很快就到了今天與明天交接的時刻,二十分鐘內時間就會翻口袋似地把明天變成了今天。我聽見後巷裡人家洗衣機或馬達運轉的聲音。有人扭開水龍頭,洗了一陣什麼。在這樣感官敏銳的夜裡,那聲音如此貼近,幾乎是肉感的,飽含天啟的訊息,就要揭露了最終卻還是迴避開去。幾乎是不能忍受的。
雖然已經這麼晚,可是我無論如何想找一本書,所以還是出門了。事先打了電話去朋友家,「妳還沒睡吧?」去找我留在她那裡的一本書,查證一個句子。一整天它在我腦裡忽隱忽現,就是嵌不進對的字詞。混淆的記憶就像是那種便宜的玩具,玩法是要把散落的玻璃殼子內的五六顆彈珠同時轉進底盤的凹洞裡,得用上一點靈巧免得顧此失彼,進了這顆彈珠又出了那顆。真的查到時又覺得沒什麼,不過就是:What's past is prologue——凡過去的皆為序曲。莎士比亞《暴風雨》。
那就是我想對他說的話。總有一天,當我們之中有人說出那句定案的話,這一切也就過去了。然而過去也不過是序曲罷了。還不是要帶著它活下去。時間其實才沒有有效期限,沒有那個確切的點過了之後你就可以不管不想了,時間沒那麼仁慈。過了夜半,我帶著那個句子從書店回家的路上,看見一路樹影在風裡搖晃著。忽然很想朝向那樹影暗處走去,散一個長長的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