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一趟旅程中,我在倫敦的書店裡同時買了尼克.宏比的小說How to be Good,奈波爾的《浮生》(Half a Life),和Zadie Smith的《白牙》(White Teeth)。旅程中我讀了奈波爾,在回程的飛機上讀宏比,然後,不知是出於什麼原因,也許是《白牙》比前面兩本書都厚得多,或是覺得「在這個世界上,已經不會有誰的幽默感比宏比和奈波爾更賤了吧」,因此,即使《白牙》封面引用的眾多書評一致稱讚這本小說聰明又爆笑,回到家裡我還是就順手把它放上了書架,一直沒翻開過。直到最近,聽說它終於要出中文版了,才想起來似地,「啊,那本我有…」。其實它一直就在我眼前,每天都在,從書桌抬起頭來目光正對的地方。
這世上捨近求遠的人不止我一人。小說《白牙》裡的一家巴基斯坦裔父子三人,其實都有那麼點味道。讀一本幽默的小說其實常常都是在看角色們做一些我們自己會做的蠢事,而且還加倍蠢,放大蠢。看到小說家那樣把一件蠢事,像籃球轉播員做慢動作解析那樣,停格,重來,一個跨腿一個阻擋一個跳躍地仔細講解過後,我們覺得獲得了對那愚蠢精闢入裡的認識。以致於下次自己做同樣的蠢事時可以沾沾自喜起來。
為什麼只能沾沾自喜,而不能從此戒絕不犯呢?既然都已經知道那是蠢事了。可能是因為,大部分的蠢事––尤其是其中最蠢的那些,跟你心目中珍視為理想或人生目標的東西是那麼地接近,以致於到頭來很難區分理想和愚蠢,很難下那割除腫瘤的一刀,而不把整個肝臟一起切了。
對小說《白牙》中移民第一代的父親山曼德而言,那是另一塊母土。比起他千里迢迢移民而來的這個地方,故鄉母土是美好而值得懷念:信仰總是純粹的,生活是杜絕了污染的,沒有電動玩具或是婚前性行為。以致於他身在倫敦,卻要不斷地想像故鄉,虛構故鄉。虛構到他開始相信,應該要把兒子送回去,來一趟反移民,才能得到最完美神聖的教育成果。
對第二代的大兒子馬吉德而言(他就是那個被父親的故鄉信念送回巴基斯坦的兒子),故鄉不是那麼具體的時空。他想去的是科學許諾的未來,生物都用基因工程修補過,把瑕疵當作一個寫錯的鉛筆字那樣擦掉,連皮膚上的痤瘡都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
至於小兒子米列特呢,那是黑幫電影。最好是像個教父那樣坐在高背椅裡,一半臉孔隱在暗影中。一動手指就有人幫你掏槍轟掉坐在餐廳吃義大利麵的那些小嘍囉,搞得滿地番茄醬。
黑幫電影?沒錯。故鄉基本上等同於一部黑幫電影。說穿了,身為移民第一代的父親山曼德,他全心相信與渴望、不惜把兒子送回去接受純粹宗教教育的故鄉,其實和小兒子迷戀的黑幫電影,不過是同樣的作用。––他們其實都暗地渴望著另一個世界,期待在那裡被分配到比他們真實身分更稱頭些的角色。他們強調自己是革命者後裔,或想像自己是教父。雖然,表面上,前者是一個失根的移民第一代對家族記憶的嚴肅追想,後者是一個青少年看太多好萊塢暴力電影的後果,但不知為何,在《白牙》裡卻荒謬地像是同一回事…。
實際上,他們是在倫敦的一個平凡的巴基斯坦裔家庭。但他們似乎都相信自己應該要更崇高、更有力量些。他們住在倫敦有點像是諸神走錯路來到了人間。而且他們想像的那種崇高與力量,只有在一個不是「現在」、不是「這裡」的非凡的異世界(戰爭、革命大時代,或是電影裡的黑社會),才可能發生。
可惜二十世紀末的倫敦遠非那樣的神奇世界。戰爭早就結束了,那時沒搭上英雄列車的人,現在想補票也沒機會了。結果是,為了接近那個想像的世界,只得用一些「替選方案」來代替。熱愛黑幫電影的米列特,沒有幫派可混,只好去加入宗教狂熱組織。自命為科學家、光榮退役軍人的山曼德,現實生活裡是個餐廳服務生,只能對著客人嘮叨他的科學知識,在家長會發表宗教使命宣言,或是到酒館裡對著酒保講那個已講過上百次的曾祖父起義抗英史…。
每個人好像都沒法過上那個夢想的生活,只剩下一點替代品。或者,是因為那個異世界的存在,才使得現實裡的一切一無例外地全都成了替代品呢?從光榮的歷史來到平庸的現在,渴望為個什麼崇高的理想流血獻身,可最後唯一能貢獻熱血的對象,也不過就是一隻貪得無饜的蚊子罷了。
Zadie Smith似乎急著要拆穿這一切。有時你真要想,她為什麼那麼急呢?莫非,在她嘻笑幽默的底層,其實是隱藏著憤怒,對這些虛假裝飾的憤怒。於是她便在這或許是憤怒或許是不耐的動力驅使下,無情地揭露著角色們信念的愚蠢荒誕,一層一層地拆開著那些替代品,愛情,宗教,科學,教育…,直拆到空無的核心。連故鄉都不過是部黑幫電影。
8/19/2004
故鄉是一部黑幫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