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際書展期間,我見到波蘭小說家奧嘉‧朵卡萩(Olga Tokarczuk)的第一句話,是問她:妳的小說《白天的房子,黑夜的房子》(House of Day, House of Night)裡,那個聖徒庫美尼斯(Kummernis),真的有這樣的故事嗎?
她回答我,是真的。真的有這樣的傳說,文獻裡也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我看著她,同時有兩種感覺。一是覺得驚奇,那個充滿象徵與想像、離奇,我一讀就嚇了一跳的故事,竟不是出於小說家的虛構。另一方面,卻也彷彿早已猜到如此——那故事確實不該是小說家有意的創造,而是一個早已有其獨立的生命,在人類的世界裡流轉經年的敘述。
我開始蒐尋這個傳說的資料。
在奧嘉的小說中,庫美尼斯故事的背景發生在中世紀的歐洲。庫美尼斯的父親參與十字軍東征,長年在外,而她又不是父親所希望的兒子,這先註定了她的童年是在父親的缺席與漠視中成長。但當庫美尼斯長成美麗的少女,前來求婚的貴族男子絡繹不絕,這又註定了她不能選擇自己的命運。她的父親準備用她締結政治聯姻,庫美尼斯拒絕了這個安排,堅持自己已是上帝的新娘,將終身過著守貞的宗教生活。她的父親在盛怒之下把她囚禁起來。終於上帝顯了神蹟,將她的臉孔變成與耶穌基督一模一樣的、留著長髮與鬍子的臉,只有身體仍是女性的身體。這樣一來,應該沒有人會娶她了吧。但庫美尼斯暴怒的父親——他像隻負隅頑抗的猛獸般拒絕承認失敗——下令將女兒釘死在十字架上。
於是這個耶穌臉孔、女性身體的聖徒,亦男亦女,實踐了和耶穌一樣的殉難死法。
庫美尼斯的故事有許多不同的版本,在各地也被叫成不同的名字(例如St. Wilgefortis、St. Uncumber)。在一般的說法中,神蹟使庫美尼斯長了鬍子,但倒沒有特別說是耶穌的臉。奧嘉說《白天的房子,黑夜的房子》在波蘭出版時,因為對於耶穌臉孔與女人身體的結合,而受到保守天主教人士的質疑,她舉出文獻證明,確實曾流傳此種說法。後來,有人將小說中這段庫美尼斯的故事特別抽取出來,改編成舞台劇。
總之這是一個雌雄同體的聖徒故事。她的造像經常是一穿著女性衣袍的少女,臉上長了鬍子,被釘在十字架上。庫美尼斯的崇拜在十五、十六世紀之間流傳甚廣,人們相信她會保護家暴婦女、不想進入婚姻的女人,並讓人們在面對死亡時不被焦慮擊倒。特別是在中歐,人們供奉庫美尼斯,雖說始終沒有被天主教廷承認——這是個由下而上的民間信仰。
有人說,對庫美尼斯的崇拜,是穿長袍的耶穌基督造像被誤認為女性所致。無論如何,一個故事必然是說中了許多人心裡說不出的那些隱處,引發了認同,捲動了能量,才會廣泛流傳至今。人在宗教中尋找著位置。故事即是位置。庫美尼斯的故事提供了家暴婦女、不想結婚的女性,甚至不同性別傾向、不能隨手放進男女二分法裡的人等等,這些原本在社會正統價值觀中無處容身的人們,一個附著的位置。
從那些位置開始,人們也會開始改變社會,朝向下一個時代轉動。
最近,我室友的狗小兔發生了誤食事件。說是誤食,其實恐怕貪食的成分比較大。牠吃了我放在桌上的一盒生巧克力。當晚出現嘔吐症狀,第二天送獸醫診所急診。我這才頭一回知道,原來狗不能吃巧克力。
因為這樣的緣故,星期天我們幾個朋友一起吃飯時,話題圍繞著狗的貪食意外事件。養了一隻狐貍狗的橘子說:「我們家阿魯前幾天吃了一整盤的涼拌洋蔥鮪魚。」看見我一臉「咦?鮪魚也不行嗎?」的表情,他補充說明:「洋蔥,也是狗絕對不能吃的東西。」幸好阿魯的症狀,很神奇地,竟不怎麼嚴重。我看牠可能已經被同化成人類了。
「可是,難道狗不知道牠自己什麼可以吃,什麼不能吃嗎?」我的問題是這樣。
一桌子養狗經驗豐富的行家們,耐心對我這個從沒養過狗的外行人解釋,野生的狗也會吃錯東西,但牠們自己會去找特定的草類來解毒。家狗已經喪失這種能力,別說沒地方挖草,就算有,說不定還吃錯草,中毒更深掛點。
我還以為喪失自然原有的直覺生活能力的,只有人類而已呢。原來狗在都市裡,跟人類混久了,也會變得貪吃又遲鈍,真是近墨者黑。不過,狗類那種原初具有的、尋找草藥解毒的能力,令我覺得很神奇。換句話說,這個自然界運作的方式,並不是:讓你按照標準食譜吃東西,好活得白白胖胖;而是:不排除吃下各種可吃不可吃食物的可能,但同時給你治癒的能力。
莫非天地育養萬物,即是依循這樣的法則?
我想起一個故事的出現與流傳。也許在十五、十六世紀,曾經有人從眾多的聖徒傳說中拾取了這個雌雄同體的聖徒故事,像是找到一天然的藥柄,醫治在世間遭遇的傷害,並獲得嶄新的力量。
2/23/2006
鬍子少女
2/16/2006
長假
上班的日子,眼前隨時有一張時間的地圖。這一天,一個禮拜,一個月,一年,所需要完成的事、達成的目標,都必須換算成時間,像是一枚枚的彩色圖釘標示在地圖上。而且,還不只是自己的時間。我的工作需要大量的團隊合作,大部分事情不是自己做完就成了,你不是一個單獨的人,而是組織網絡裡的一個環節。各式各樣的事務必需被理解,處理,討論,決策;各種不同職位、不同背景的人,必須進入這個決定的過程。所以你需要把別人的時間一起考慮進來,像是在手中握著許多時間的線團,交錯但是不能打結。
不上班的日子,時間相對單純些。倒不是說就沒有事情忙(我不上班的日子常常事情還不比上班少),但閱讀、寫作的時間基本上都是越不被打斷越好。而且你不需要把別人的時間計算進來了(雖說催稿的編輯可能是一直在計算著你的時間),從多個毛線團回到一個毛線團,多條時間軸回到一個時間軸——回到這個房間裡,你和一本書,一篇文章之間,極個人極隱祕的一種關係。
我正處在兩種時間的交界。應該說,是在重新調整兩種時間的比重。我幾乎一直都是同時兼顧上班和寫作,穿行於上述的兩種時間之間。有時這邊多一點,有時那邊多一些。最近我要辭掉工作了,於是我的兩種時間,繁複的、多線頭的那一端漸漸收攏,回到一人的、單軸的時間。
我常常被問,你是怎麼看待工作這件事呢?會問這種問題的人,通常是把我認知為一個作家,而不是工作上的同事。他們問這個問題時,是有一種納悶不解——作家不是就在家裡寫文章就好了,幹嘛去上班啊?至於工作單位的同事,很多人是在一起開過許多會,討論辯論過許多次,合作解決許多難題後,才有一天忽然發覺似地問我:「妳是不是常常投稿?我的太太(或鄰居、或小學同學、或巷口麵包店老闆)說很喜歡讀妳的文章耶。」
所以說,我的世界、我的人際關係,基本上是循著「寫作\工作」這條軸線分裂成兩個。(我不是故意的。)我接觸的人(以及他們和我的關係)大致可以區分成上述兩種:第一種把我看成作家,第二種把我看成上班族。對於我要辭職這件事,兩個族群的反應各不相同。前者好像是認為我這「迷途的羔羊」終於回家了,有些基於關心我的立場,還忍不住流露一種「看吧,瞧妳浪費了這幾年啊」或是「社會險惡上班不容易啊」的口氣。後者呢,則非常擔心我會失業,他們會說:「妳辭職了要去哪?啊?不工作?…(皺眉沉默了五秒)那…先休息一陣子也好啦。」唯一無法依這個標準歸類的是我媽,她又把我看成是作家,又擔心我失業,完全拿不定主意到底要我上班還寫作,不過媽媽總是這樣的,哎。
我同時受到這兩種關切、兩種同情,是一件幸運的事。不過也很難讓這兩個族群的人了解,這幾年,上班和寫作對我是一樣地重要。我從來沒有因為是作家,就覺得可以不認真工作。我用週末的時間閱讀寫作,一星期兩天的靜處時間對我非常重要。沒有週末的自我整理,不可能在每個星期一重新投入壓力與時效性都緊迫盯人的事務。
這幾年,我在工作裡學了很多。很多在工作上認識的人,教給了我重要的道理。
我覺得工作也完全可以當成是像寫作一樣,是需要高度運用創造力的事。在那些看起來最枯燥、無味的事務裡,其實都有創作的空間。我甚至挺喜歡開會。會議可以被看成一種推動改變的契機,像是小說裡故事即將峰迴路轉的瞬間。在那個瞬間,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即將被解決,往左、或是往右傾斜之前,定止的時刻。
開會前,我們知道事情有怎樣的條件,卡在哪些環節。理想的會議,是要把問題解決,以便可以從卡住的地方鬆開,進入下一階段。也就是說,在開會前的A點,和開會後的B點,兩點之間需要一個橋段。會議就是那個橋段。鬆開卡住的環節,協調好後續的方向,像是小說或戲劇中,把角色的命運推向另一個高點。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我們作為業務單位的人呢,必須提供充分的資料,讓與會各方可以清楚認識眼前的處境,而不是在一片渾沌中做決定。並且,有的人不習慣在會議上表達真正的意思,但他們的顧忌若是沒有受到正面的處理,後續的事務推展會很棘手,所以必須察覺到,與會者沒被說出的意圖,主動引導希望他能說出來。從某一個角度來看,也像是讓小說中的角色充分醞釀,為他們鋪出橋段,發展出內具的能量來。
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層次,我在工作的場合得到很多體會。
今年放年假前的最後一天,走出辦公室的時候,覺得是久違地輕鬆了起來。這個年過得跟過去三年不太一樣,沒有帶檔案回家,也沒計算放假幾天能多做多少的工作。年假的最後一天,也不急著想明天有哪些人要聯繫,哪些事情要簽辦。整整一個禮拜,只發了一封跟年後台北國際書展有關的email。
時間開始有了另一種度量的方式。
這幾天我老想起石濤的兩句詩:「大叫一聲天地寬,團團明月空中小。」世界的寬敞或狹隘,事物的龐大或渺小,時間的漫長與短暫,可以在一瞬間、一次覺知中逆轉。對於我這始終是最奇妙而真實的領會。
2/09/2006
皇帝落難時
最近有一齣八點檔的港劇,叫做《難得糊塗》。這套戲演的是清代的書畫家鄭板橋。跟我那些學藝術史的同事們說這齣戲特別好玩,首先他們聽說有一齣戲是以書畫家為主角,就已經下巴快掉下來了。除了一般古裝戲常有的橋段之外,編劇很努力要把一些藝術史的名詞帶入劇情,也讓他們覺得很好笑。比如說,康熙駕崩後,如意館的主事者換了人,就聽見這位剛上任的新官喳呼著:「去把養心殿的那幅《康熙南巡圖》給我拿過來。」這樣用對白點了幾幅畫名,表示資料沒白查。鄭板橋在歷經挫折,心灰意冷之後,本來已經要封筆了,他的朋友為了鼓勵他繼續作畫,送給他的禮物是「張擇端的筆」––而且鄭板橋還要面露驚訝地說:「《清明上河圖》作者用過的筆~~?」(但那支筆未免也太大支了點,不像是畫人物和界畫的。)類似這樣的橋段不一而足,有時因為出現得實在太勉強,反而變成笑果。
這些挑剔姑且不論,畢竟這是部挺通俗的連續劇,也明白說了是純屬虛構。最近戲演到乾隆南巡,到揚州,自然不免跟滿城認不得皇帝真面目的黎民百姓、包括鄭板橋自己,產生了來往。看到這一段,忽然覺得有種熟悉的趣味。因為這是個很常見的橋段,我們從小看的古裝連續劇,大凡有小王爺或是大皇帝出巡,都免不了類似的情節。基本上就是皇帝來到了南方繁華的市鎮,看什麼都覺得新鮮有趣。不過皇帝身邊的人就緊張了。皇帝走到哪裡他們都想淨空現場,還把所有皇帝想吃的東西都搶先試嘗一遍、看有沒有毒,搞得皇帝不勝其煩,乾脆甩脫侍衛,偷溜走人去逛大街。這時落了單的皇帝呢,就一定會出些不大不小的紕漏,還弄丟身分證明的玉璽,被一些不長眼的貪官污吏敲詐惡整。他還會很天真地把「大膽!我是當今皇上」這句話說得比誰都大聲,然後就被當成瘋子或傻子。這樣落難多日,侍衛找他找得快發瘋,才終於真相大白。皇帝拿回玉璽,升堂落座。先前欺負他的官員跟爪牙全慘了,跪在堂下簌簌發抖。至於一路上救助皇帝、甚至跟他交上朋友的人,就得到了賞賜和報償。世間的不公被消弭,潛伏的正義被伸張。身分浮現,秩序底定。一切回歸帝國的秩序。
經過這麼多年,我很驚訝地發現,這種「皇帝落難」的橋段幾乎沒有變,還是跟我小時候看的電視劇差不多。看來觀眾還是很愛看,這樣的橋段也幾乎成了一種格套或範型,只是在不同的劇裡,添加不同的細節,由不同的演員演出。
為什麼這麼多年過去,人人還是愛看皇帝落難戲呢?我覺得這裡面有幾個重要元素。首先大家就愛看皇帝的一臉呆相。在喧鬧的江南大城街頭,從宮禁裡走出來的皇帝,有一種錯置的喜感。從權力秩序看,他是那個位在頂點的人。可是市井自有一種靈活機變的生活方式,匆忙而雜亂,甚至是粗魯的,皇帝這種養尊處優者自然不會熟悉––如果熟悉,他也不會是皇帝了。編劇能發揮、觀眾又愛看的,就在這種矛盾處。把一朝天子放進一個尋常的場景裡,揚州城成了大觀園,皇帝倒比劉姥姥更傻氣。從這個角度看,城市倒像是有著難以規範約束的野性。一進去,就迷了眼。貴氣的大人物,在繁華面前只是不諳世故的小學徒。
其次是身分的遮蔽,與遮蔽衍生的是非曲直。在正常狀況下,天子、官、百姓,各有各的階層位置。其中做官的總是在天子和百姓之間。皇帝落難戲的橋段,把這個階層關係倒錯了。皇帝混進了百姓當中,反倒跟百姓成了同一陣線,一塊兒面對官員的無理和貪瀆。這當中也許是升斗小民一種單純的埋怨,說不清,申不明,皇帝你自己來體會一次就是了。也或許是一種同理心的轉用,要是皇帝少了龍袍,也同樣被惡官吏欺壓。這就顯得那惡官吏的「惡」更甚,百姓的善良更無辜。至於橋段的高潮,皇帝恢復身分,惡官伏誅,良民平反的瞬間,則是一理想的秩序被復原。它從來沒有對秩序造成根本的改變。皇帝還是回到宮裡,秩序還是原來的秩序。只是下次換上個好一點的官,也許。
我覺得頻頻出現在古裝連續裡的這種落難橋段,像是一場短暫的愚人嘉年華。當這個橋段發生,像是發出遊戲開始的口令。除了觀眾,所有的角色瞬間都糊塗了,弄錯了誰是真正的權力者,什麼是應當被遵守的身分分際。於是皇帝會經驗到原來不該他經驗的人生,惡官會露出原來不會露出的馬腳。正是在這樣的倒錯混亂中,善惡才能擺脫階級身分的框架。像是有人喊了暫停,人就從被階級秩序規範好了的流水作業線上被拿下來,得到另一個善惡被仔細鑑照的機會。
也許這樣的橋段之所以一再出現在連續劇裡,是因為觀眾們都還是喜歡看劇中的角色從身分中鬆脫開來,得到一點不分貧富貴賤的待遇。看皇帝出糗滑稽,看貪官伏法痛快。如此的滑稽與痛快不變,我們就還是會繼續看見,這個古老橋段的糊塗喜劇。
2/02/2006
斷背山
張愛玲說現代人總是先看過大海的照片,然後才第一次看見真正的海。也就是說,在我們初次看到海的時候,腦子裡早就有許多關於海的印象。到了我們這個年代,看過的又豈只是照片而已,電視裡的海,電影裡的海,歌手MV裡拍的極唯美波浪以慢動作來回拍擊岸邊的海,動畫特效模擬的海,這些海都看遍了才去看真正的海。於是在我們和海之間充滿了擬像的、文本的海,載浮著無數的意象及隱喻。真實的海反而必須反過來模仿那個虛擬的海,去符合我們心裡的印象。
整個冬天我都在期待電影《斷背山》的上演。我很喜歡安妮‧普露(Annie Proulx)的原著,因此也想看看電影是不是一樣地好。安妮‧普露的短篇小說以美國西部為背景,在那個廣闊的天地裡,人活得既頑強又脆弱。
〈斷背山〉裡的兩個男子在山上度過一個放羊的夏天。下山後分手各奔前程,娶妻生子,沒想過兩人在山上發生的事情有可能就叫做「戀愛」。他們都太平凡,平凡到不像會跟天長地久的愛情扯上什麼關係。如果他們是生在今天,看過同性戀的小說或電影,認識其他的同志友人,大概就不會那麼不知所措吧?我在讀這篇小說時,想起前面說的張愛玲有關先看過海的圖片、才看見海的話。我想,這真是兩個還不曾看過海的照片、甚至不曾聽過海的人,冷不防就掉進海裡、被捲入漩渦去。在斷背山上,開始了一段兩個人都不知道該如何定義的關係,以為下山就告結束。誰知道竟牽連甚遠,被一個夏天決定了此後大半的人生。
安妮‧普露的語言簡約,正完美地契合著題裁。在小說裡看不見主角的內心獨白(他們都是單純的牛仔或勞工,不可能給自己做心理分析),只在那些簡短、粗魯的對話,肢體的動作裡,心緒的軌跡才浮出台面。這些角色的世界也就像西部的風景,地平線上單調的平原與高山,倘有岩漿滾燙也是在地底。沒有語言可以形容的感情,就像不曾用照片表徵過的海,屬於不可知的世界。語言在那裡斷了線。你既不知道它的蔚藍,也不知道它的洶湧。
比起來,我們大部分人的愛情正好相反。我們隨時都被過多的描述愛情的方式包圍,小說裡的,流行歌裡的,偶像劇裡的,談話節目來賓訴說真實經驗的,週刊拍到劈腿外遇的…各種各樣的愛情形式。我們的情況和斷背山的故事正好相反。我們拉扯過多的案例典範來覆蓋自己,建立起耶誕節要吃大餐,情人節要送花這些了無新意的規則。〈斷背山〉裡恩尼斯與傑克的愛情則是孤立無援,沒有人可以告訴他們怎麼做。
而安妮‧普露以其如刀詩意所切出的西部,正好容納這個愛情的孤立無援。比起《斷背山》小說集(英文原書名Close Range)裡其他的故事,這個因改編成電影而最為有名的短篇〈斷背山〉,已經是殘酷度最低的了。廣大草原上動物性的法則,使都市人自以為是的凶狠顯得很無聊。我記得幾年前,大約是西部片多少週年的紀念之類,美國的電視頻道製作了一系列電視電影,以示向西部片致敬。影片在傳統西部片的英雄色彩之外發揮,著墨於除了警長與槍手之外的角色,例如女人、老去的風雲人物等等。以懷舊的視角,將西部描繪成一種在工業時代到臨後,逐漸走向黃昏的生活方式,與被人遺忘的品德。其中有一部是由梅蘭妮葛里芬主演,她飾演一個住在小鎮上的紅牌妓女,屢次拒絕向她求婚、要帶她到農場上組織家庭的情人。直到情人心灰意冷娶了別人,梅蘭妮葛里芬才痛哭說出拒絕的理由是因為對農場懷有恐懼。她小時候經歷過一段農場的恐怖記憶,當時農場裡的人陸續死於疾疫與飢荒,卻無人來救援。當空間大到一種地步,距離本身就是一種危險。她成了孤女後流落到鎮上,長大憑著姿色與交際手腕成了名妓,小鎮稠密的人口、絡繹不絕的訪客,對她而言才是安全的。這是個芭樂愛情故事橋段,但它背後必然有過許多沒被浪漫化過的真實事件為骨幹。
空間在不覺間規範著人們的感情經驗方式。小說〈斷背山〉裡,恩尼斯與傑克都不是長得太好看的人。安妮‧普露把其中一個描寫成暴牙,另一個是鷹勾鼻,兩人都出身窮苦而不太有前途可言。我相信在拍成電影時,會是由長得好看的好萊塢新生代男星來飾演他們吧。這是小說改編電影的通則。換上了好看的演員,故事或許會變得更催人落淚,愛情變得更不朽。但就是因為小說中的主角實在太平凡,他們的生活好像不可能跟偉大愛情扯上關係,連他們自己都沒想到。當恩尼斯與傑克第一次開始面對彼此原來無法想像不見到對方時,恩尼斯忽然這樣說:「可惡。我常注意街上走路的人。這種事,其他人也會遇上嗎?碰上的話,他們怎麼辦?」他們真是毫無奧援。沒有他人的愛情可引用,沒有象徵隱喻作依靠。
現在,這篇小說被閱讀了,它改編的電影還在陸續得獎中,對於許多即將走進電影院裡的人而言,這個故事即將在愛情類型光譜上增加一筆,成為參照比較的對象。只有恩尼斯與傑克還在書頁裡,沒辦法探出頭來參加觀眾的討論。他們沒有召喚愛情,愛情卻卒然臨之。死亡也是。這個故事我讀了三次。三次看著他們毫無參照點、孤獨而無所是從地,面對著那個他們毫不知悉、也從未脫口說出是「愛」的東西。